第五十八章 十五年前的“丹头”(2/4)

作品:《杀生道果

御凤】、【白虎持势】、【玄武当权】。

但必须要跟【诡异】自身的命格搭配,鸟配鸟,龙配龙,虎配虎...若是相配万金不换,若是不配则一文不值。

桃仙娘自然没有这种好命。

她之所以觉得在自己满足师兄们的执念后,可能会被充作【丹头】,是因为她天生的命格为【还魂借气格】。

这种命格初看没有什么特殊,不贵不富却也没什么败相,平平无奇。

但是这命格虽然对本人没什么用处,在应景的时候,却能助益旁人,算是一种命格上的上佳炉鼎。

孤阳不生,独阴不长,中和为吉!

照她的说法:

“以【枭神夺食格】来配对,拿【还魂借气格】作为丹头,虽然要逊色于六兽奇异格中的【朱雀乘风】和【螣蛇御凤】。

但也足够位列上品!”

最重要的适应性强,酿成【长生酒】谁都可以喝。

谁也不傻,虽然每一个人都是被标注了价码的棋子,却都不甘心自己注定被牺牲的命运,想要跳出棋盘去充当棋手。

即使王远吃老虎,还借着【罗刹诡骨】吃了道兵郑勇,桃仙娘每隔一个节气十五天就要吃掉一个人的精气。

但“吃”和“被吃”完全是两个概念。

桃仙娘想绑住王远,王远也不介意绑上桃仙娘。

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当做临时盟友也不是不行。

两人同样有导致生命遭受威胁的外部危机,又有【枭神墓】内巨大利益的捆绑,互信程度比崔通和郎七的同盟还要高。

在达成同盟之后,王远“理所当然”地要了崔通最渴望的【招来奇术】,顺便还让桃仙娘将【霹雳子合丸法】当作了搭头。

但在反复权衡之后他却没有修习这【招来奇术】。

其中的【戒律三:此旁门便宜之法,与御剑之术不可同日而语,畏惧黑狗血、朱砂、惊雷等等阳刚之物。】

要是这列举阳刚之物的“等等”里面没有桃木,他就把【金翼玉腰奴】给吃下去。

戒律二需要在凌晨、傍晚练法,也必定会和许多术法冲突。

限制实在太大。

“拿这门术法只是维持人设,等我练成【化虎奇术】后,用‘一目五先生’这五鬼来偷东西可比【招来奇术】还要方便。”

当然王远又没有真的被迷惑心智,最关心的肯定不是桃仙娘。

而是在综合这位【赤篆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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