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林志杀人案(1/2)

作品:《请个律师打官司

临海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你对公安机关认为你杀害张巧巧一案什么意见?”阿蛮例行公事地询问。

已经被剃光了头发的林志,目光呆滞的回答:“我没有杀人,李律师,我确实没杀人啊!我和张巧巧结婚十多年了,虽然夫妻感情不好。我脾气暴躁,经常打她。但她毕竟是我两个孩子的亲娘啊。我怎么能下了这个手呢!”

“请你克制情绪,把事情经过讲一下。”阿蛮问。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酒。下半夜回到了家中。大中和二中两个孩子都到我岳父家去了。我没有看见我的老婆,我当天晚上醉的不行,所以也没法去找她。谁知道第二天上午,公安局的人就把我抓起来了。说是我杀了我的老婆。”林志的嘴角抽动着,眼中流下了两行泪水。

“你们家的两个孩子是怎么到你岳父家去的?”阿蛮不动声色地问。

“那天我的一个朋友请我喝酒,我怕喝多了,回家比较晚,就叫孩子上他舅奶家去住的。”林志回道。

“据本律与侦讯干警沟通,你在公安机关是多次承认的。”阿蛮抽出两支香烟,自己点上了一支,林志的眼光马上由呆滞变得贪婪起来,想把手铐举起来去抓香烟。阿蛮猛吸了两口香烟,然后从嘴上取下这支香烟塞进林志的嘴里,林志现在什么也顾不上了,狠命的吸了起来。

阿蛮抽起了另一支香烟,他本来是不会抽烟的。但怕被看守看到,故意造成顺便给犯罪嫌疑人抽烟的假象。

“指认现场了吗?”等到林志三口两口的抽完了这支烟。阿蛮用左手弹了弹烟灰问。

“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现场。两个刑警领我到了村西老山上的一条山沟边,我也不知道什么呀,两个刑警就让我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签上名字,按上了手印。还让我用手指着那个地方给我拍一张照片。我问这是什么地方?一个刑警不耐烦的说,什么地方,你难道能不知道吗?”林志抽过一支烟以后,精神好了许多,说话也变得流利起来。

“既然人不是你杀的,那你为什么承认呢?”阿蛮边说边把烟头掐灭后扔在垃圾桶里。

“审讯我的刑警说了,为了我少吃点苦头。即便全部招认了,也就是判几年。如果拒不供认,那后果可能还要严重。我没别的办法,只能按照他们提示的内容招认了。”

临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阿蛮按照工作惯例,向林志的承办人员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意见:“赵大队,案件疑点太多。林志不承认他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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