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真的是惯偷(2/4)

作品:《罪理谜案

背包我孩子用了很久了,总应该会留下一些独特之处吧。”

男主人杜海附和了第五正的猜测,但很快就给出了他自己的一些看法。看得出来,深受惯偷所害的他应该十分想要抓住这个为祸他们小区的惯偷。

“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

也就是说,您上报的失窃物品必须与犯罪嫌疑人的赃物相匹配。

这个背包的特异点是什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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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能够描述出来,又或者是具有相关照片的佐证,这样的证据才是切实有效的。

否则,按照那个惯偷的特性,一定会矢口否认这个带有特殊标识的背包就是他自己的。

就算在背包上可能会带有您儿子的指纹或毛发,但这样的可能性也只能建立在该惯偷不小心没有擦除某枚指纹,又或者您儿子的某根头发藏在了书包的某个隐秘角落。

对于这些建立在可能性上的有效证据,在案情的突破方向还没有走向绝境之前,是不适宜去采取的。

换句话说,现在以背包为线索去查一个善于避开监控的惯偷,只会让查案的过程事倍功半。”

对于这些基础性的东西,第五正是不想过多解释的,但为了照顾被盗男主人杜海的情绪,他也只能耐着性子解释了一遍。

在一旁听得有些一愣一愣的曾雅言,都有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按照正常的办案逻辑,就算背包之上留存指纹和毛发的可能性再低,他们也得义无反顾的往下查的。

可就是这种仿佛是康庄大道一般的途径,第五正却将它弃之不用,暂时列为下下策。

那么第五正的脑袋之中,到底藏着怎么样的一个破案思路呢?

对于第五正的神仙操作也是有些看不懂的李文兴,在瞟了一眼似懂非懂的男主人杜海之后,便开口询问道:“你说不能撞运气,那还有什么更为有利的破案方式吗?”

李文兴的此番问话虽然有些责难的意味,但他仅仅只是想要获得一些参与感而已,不想像一旁的男主人杜海一样,全程都是一头雾水的。

见有人催促,原本云里雾里的杜海便再次抬头看向了第五正,似乎是想要看看这个年轻小警察到底胸怀怎样的大韬略。

“人都是有心理安全区的,当一个惯偷已经将一处小区当成自己的猎场,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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