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里的死尸6(2/4)

作品:《大案迷踪

来电话之前就杀死了袁顺,然而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与死者的死亡时间对不上号。

她也没有必要再返回袁顺住的601室。

因为她如果在大海游泳俱乐部杀死了袁顺的话,应当马上回家。她为什么要再回袁顺住的公寓601室呢?

可以认为,如果是方绫杀死袁顺,她身上肯定沾了不少血迹,她要尽可能地避开人,去洗净身上的血迹。

那么,她当然要尽可能快地赶回家了。家中才是最安全的。然而,她却返回了袁顺的公寓吗?

在那儿,方绫十分冷静地接了保姆打来的电话。难道一个杀人凶手可以很平静地在死者家里若无其事地接电话吗?

作为一个女人,方绫能在杀人之后还返回死者的家中,这可是个难解之谜了。

侦查工作陷入了困境之中。

还有别的,也构成了对方绫有利的一面。

例如,调查的结果,没有发现方绫有杀完人后处理过身上所沾染的血迹的疑点。不光是她那件浅紫色的大衣,就连里面那件白色的结婚礼服居然也一滴血迹都没有,这也是不可思议的。

她不可能有那么富裕的时间去洗涤衣服,尤其是一件大衣或纯白的结婚礼服,短时间内是无法洗干净的。

尤其是后来方绫主动提出要求警方对其住所进行检查时,在她浴室内也并没有查到有血迹鉴定反应。

袁顺的三处刀伤均是出血凶猛之处。尤其是他的颈动脉被切断后,大量的血迹会喷射而出。杀人凶手的身上是不可能一滴血也沾不到的。

另外,方绫出人意料的冷静也是否定她为凶手的重要依据之一。就算是非常老练的老手,也不可能在刚刚杀人之后有如此沉着平静的表现。

就算她是一名演技高超的演员,也不能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尤其是无法骗过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从保姆的证词来看,方绫也不会是杀人凶手。

她丈夫的证词也是如此。他根本否定了妻子有任何的情绪不安定、心理动摇、与平时不同的言论和行动,甚至不曾听到她在梦中说过什么梦话。一个从未有过前科,尤其是没有过杀人劣迹的家庭主妇,如果真杀了人后是不可能有如此沉着冷静的表现的。

林刚毅是一名大夫,从他的眼光来看,人们认为此事与其妻子有关,无非是出于以下原因:

说其妻子是杀人犯的论点,更多的是从感情出发导致了方向性偏差,随着时间的推移,此案与方绫的距离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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