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案牍术(2/3)

作品:《大周不良人

能说误入歧途。”

这是福尔摩斯说的话,赵洵拿来套用却是十分合适。

贾兴文微微一怔,口中默默念叨着。

“你这话倒有些道理,不过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只是觉得仅仅从妖气和妖物的鳞粉来判断何御史被妖物所杀有些过于武断了。”

赵洵定了定神,和声接道:“按照卷宗上的说法,何御史被杀应该是在子时左右,这是仵作验尸之后根据尸斑出现的时间推断的。但是按照何御史家仆的说法,他们在子时左右并没有听到任何的异响。如果是修行者的话尚且可以用御剑飞行或者轻功解释。但如果是妖物,它们怎么可能在不产生任何动静的情况下杀人之后扬长而去呢?”

“你的意思是,有可能是有人故意伪造妖物的气息,再将妖物的鳞粉撒在屋子里?”

贾兴文十分敏锐的捕捉到了赵伦的观点。

“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有个法子或许可以一试究竟。”

赵洵其实本来不想这么急着表现的,但无奈他现在是戴罪之身。

皇帝陛下虽然没有言明,但其实意思很明确,赵洵必须要在不良人做出成绩,才有可能彻底将功赎罪。

否则虽然他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天子的屠刀随时有可能落下。

在一个封建王朝跟皇帝讲道理是不现实的。

赵洵只能尽可能的让自己适应这个时代,才能更好的存活下去。

“什么法子?”

贾兴文微微眯着双眼,有些玩味的盯着赵洵。

“不知道贾大哥有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任何作案者都会在犯罪时留下证据,或多或少,不可能完全没有。如果是人为作案,再以妖兽所为掩饰的话,或许我们可以通过取指纹的方式进行辨别。”

“指纹?”

贾兴文显然没有听说过指纹这个说法,困惑的看着赵洵。

“呃,所谓指纹,贾大哥可以把它理解为是手印。”

大周朝当然是没有指纹概念的,但是手印是什么是绝对知道的。

上到刑部大理寺,下到府州县衙,基本上让人犯认罪都会选择按手印的方式。

果不其然,赵洵这么一说贾兴文顿时秒懂。

“原来是手印啊。可是这手印…呃这指纹怎么个取法?即便真的是有人故意为之,但已经逃之夭夭,我们即便想追也是鞭长莫及啊。”

在贾兴文的认知中,按手印必须得人犯在场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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