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4/8)

作品:《嫡长孙

顾嬷嬷立刻放下烛台,将长宁搂入她的怀中,双手放在长宁的太阳穴侧,给她揉按。“您是不是今日着凉了?您每次着凉就犯头疼。”

“不知道。”长宁说着把头埋进顾嬷嬷怀里,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在顾嬷嬷的揉按之下好了许多。长宁才问,“嬷嬷,玉婵的亲事已经定下了吗?什么时候出嫁?”

“奴婢听太太说是留婵姐儿过得这个冬,等到来年春天再出嫁。听说七小姐的嫁衣都已经绣好了。”顾嬷嬷笑着说,“少爷给婵姐儿的添箱嫁妆准备了吗?”

长宁没有说话。

她看着自己的一双手,对于这个时候的女子来,针黹女红是一项基本的本领,关系到嫁人后能不能在婆家处得下去。她会写诗,会练字,会判案。但是她不会拿针,不懂弹琵琶。

长宁非常的希望自己是个正常的男儿,不必受身体的桎梏约束。这在官场上真的是个弱势,人人知道了都可以威胁她,甚至天生就弱于男性,在露出破绽的时候总是陷入一种奇怪的男女关系中。

“尔虞我诈,身不由己。”赵长宁说完这句话就闭上了眼睛,还是渐渐进入了梦乡。

顾嬷嬷看到长宁睡着的时候仍然没放松的眉头,微微叹了口气,官场本来就是这样,更何况大少爷还比别人要艰难。

这一夜倒是睡到了卯正。

第二天到了大理寺,赵长宁给屋里的兰花浇了点水,将案卷放平后开始工作。

今天是一桩人命官司,不是什么大案子。发生在真定县,平日鱼肉乡里的一方恶霸在街上打死了一个卖菜的农妇,就因他看上了农妇才十二岁的女儿,而农妇自不肯把女儿让给他。事发当地,百姓们对这恶霸的行为愤怒至极,可这人背后竟有些势力,一路为他压着。递到了大理寺来竟然知府判的只是赔银子,还说这农妇骗了徐三的银子,徐三才打了她几下,不想就把人打死了。

这案子也没什么争议的,不过竟然犯人喊冤,一般都要提审一下。

赵长宁放下卷宗,让徐恭去传话,在提审堂提审这名犯人。

大理寺提审犯人的程序跟县衙差不多,赵长宁跟吴起庸、夏衍三人登堂,拍了惊堂木,皂隶就把徐三给压了上来。徐三身上穿的绸褂早已经黑污,但衣着头发都很整齐,长了一张方脸,气色还很不错。赵长宁看了案卷,又把卷宗和证词递给其他人看了,道:“徐三,你自称农妇于氏偷了你的银子,你才报复了回去。无他人给你证明。自然没有冤屈,为何还要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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