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十四章 夺舍与沉沦(1/3)

作品:《幻日

夺舍!

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但对叶初晨来说却是并不只是两个字那么简单。夺即夺取,舍即躯壳,而所谓的夺舍对于叶初晨即是夺取他的躯体,抹去他原本的意识。

此刻,魔影脱离了叶初晨的躯体,不受叶初晨所控制,但想要夺取叶初晨的躯体,抹去叶初晨的意识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因为抹去意识需要花费的时间和代价也是不能一口咬定的,至少现在的叶初晨还无法想象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哪怕自己现在正在经历,也只能算是个未知数。

就他对夺舍单纯的理解而言,他也只是知道夺取躯体和抹去意识而已,而至于如何抹去意识,他却是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试过,同时也永远不会去试,因为那样一来,不仅是在拿别人的性命开玩笑,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或许,修炼者都会去想,不想拿别人的生命做赌注倒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寻一个修为在自己之下,恶贯满盈之人夺舍便可,那样成功几率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只不过这种说法在叶初晨看来,却是更加愚不可及,对于做尽坏事之徒,叶初晨只会见一个杀一个,而且杀了之后还会觉得沾了自己的手,就更不用说夺舍,将自己的意识植入如此一副肮脏的躯体之中。

夺舍,显然。叶初晨此时身外的魔影欲要做的便是此事。

不过夺舍讲究的不仅是技巧,时机,同时还有修为。所谓的技巧,自然就是在夺舍过程抹去被夺舍之人意识的方式,方式恰到好处,或是精巧,那往往都会让夺舍的时间大大缩短,事半功倍。

时机,则讲究的是趁你病,要你命。一般而言,夺舍之人都会选择在被夺舍之人极度虚弱的时候进行夺舍,如此便是相当于在为第一步加持,提高了夺舍的成功率。

而修为,虽不是最讲究的,但却是最重要,夺舍的人,一般选择的对象,修为最多也就只是和自己不相上下,如此一来,在实力方面就会求得平衡或是占据优势。

不过也不一定就是说非得选择修为在自己之下或是七情的对象,同时也能选择修为在自己之上的对象,只是那种危险性太过,一旦夺舍失败,最直接的就是自己的意识被对方控制,可如果对方觉得留你不得,也可以随手将你彻底的抹杀。

所以,夺舍。往往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夺舍成功,获得了新的身躯。另外一种被对方所控制,而如果是被抹杀的话,则你连做个孤魂野鬼的孤魂野鬼的资格都没有了。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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